| 国家职业资格公关员申报条件及鉴定方式 一、职业定义 从事组织机构信息传播、关系协调与形象管理事务的咨询、策划、实施和服务的人员。 二、职业等级 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三、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公关或相关专业(新闻、广告、营销、秘书)毕业证书。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新闻、广告、营销、秘书)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新闻、广告、营销、秘书)3年以上。 (3)具有公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公关工作一年以上。 (4)具有公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 (3)连续从事公关工作十年以上,并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四、鉴定方式 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技能操作考试采用闭卷书面测试方式。 五、收费标准 公关员(A类) 初级 (国家职业资格5级) 100元/人 中级 (国家职业资格4级) 150元/人 高级 (国家职业资格3级) 200元/人 (编辑:kui.cc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