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北京市职称英语考试合格标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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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发[2005]47号
各区县人事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自2005年起,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和北京市医古文考试合格标准为 60 分!合格标准如有调整,市人事局将另行通知。
注:1977 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参加 2004 年度及以后上述考试成绩达到 45 分(含)以上,可作为合格成绩。详情请查看>>职称英语考试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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