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州市,江都区,财政局,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扬江财会[2017]71号 区各有关单位,开发区财政局、小纪镇财政与资产管理局、各镇财政所: 根据扬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扬财会[2017]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活动。为做好本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所有持有江都区财政局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二、培训形式 2017年度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上远程学习培训,集中考试的形式。网上培训需购买学习卡,学习卡由各培训点(各镇财政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商业学校、江苏油田财务处)代售,每卡80元,4月25日开始售卡,7月31日停止售卡。 网上培训机构为:中华会计网校(网址:www.chinaacc.com,电话:01082318888,邮箱:card@chinaacc.com)。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必修课和选修课,学员修满规定课时后可申请考试,考试内容为所学必修课内容。学员可以按类选择学习必修课有关课程,也可跨类选择学习。 必修课培训内容: 1、一般企业/金融类会计人员: 《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中相关问题解释》、《管理会计专题内容》、《会计基础知识》、《企业会计准则解读》、《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等。 2、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 《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政府会计准则解读》、《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制》等。 四、培训时间 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自2017年4月25日始至2017年9月5日结束。参加网上学习的时间不限,可反复多次学习。 五、预约考试 学员需与各培训点预约考试时间和场次,预约成功方可参加集中考试。 六、集中考试 考试为集中机考。各镇财政所可根据当地学校计算机配备情况选择考点及考试时间,区直机关及事业单位考点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城区企业单位考点由商业学校、江苏油田考点由油田财务处确定。区财政局会计科负责监督。考生凭会计证和学习卡参加考试,输入学习卡号和密码登陆考试。考试结束当场提交成绩,合格人员在10月上旬可以登录“扬州市财政局网站”中的“扬州会计”板块查询继续教育合格情况。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和因故未参加考试的学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培训点购买补考卡,可再次登录学习原学习内容,申请考试(每年限一次补考)。 考试时间自2017年8月12日始至2017年8月31日结束,补考时间自2017年9月1日始至2017年9月5日结束。 七、有关要求 1、各培训点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加强对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工作的宣传,及时了解和掌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进度,组织好集中机考。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确保培训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取得预期的效果。要及时将本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和培训工作实施情况报区局会计科备案,此项工作将作为会计管理工作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2、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通过教育、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和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增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意识,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通过接受继续教育,不断优化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岗位胜任能力。 附件:全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咨询表 扬州市江都区财政局 2017年4月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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